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制度
时间:2017-02-28     0次浏览    来源:

一、博士后进站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在外校新近完成第一站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可申请来我校从事第二站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我校教职工原则上不得在本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我校可与建有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联合培博士后,具体办法按照《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五、申请进站人员须向我校博管办递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博士论文摘要;              

5.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6.非应届博士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书面材料;

7.随迁家属(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介绍。

六、校博管办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七、流动站及校博管办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业务能力水平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申请人先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考核表》,后以PPT汇报的形式接受专家小组的考核,考核成绩达到“良好”等级方可招收进站。

八、经专家小组考核通过后,申请人登陆“中博士后”网站进行注册,在线填写《博士后申请表》,进行网上申报。

九、网上审核通过后,博士后申请人须向校博管办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网系统生成的《博士后申请表》(一式2份);

2.本学科领域两位博士生导师的专家推荐信(一式2份),其中一位为博士论文指导老师;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一式4份);

4.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一式2份);

5.博士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4份)。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的,须提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或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已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证明,获得博士学位证书后须及时向校博管办补交证书复印件;

6.申请进第二站的博士后须提交第一站出站的证明(一式2份);

7.委托或定向培养人员、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还应提交原工作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并注明对其出站后分配去向的意见(一式2份);

8.身份证复印件(一式4份);

9.市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一式1份);

10.结婚证书及小孩出生证复印件(一式2份);

11.与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还需提交《企业博士后人员审查意见表》、《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一式2份)。

十、校博管办将上述材料报送省博管办审批,接到批文后,向申请者发放《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博士后进站通知书》。

十一、博士后应在规定的日期来校报到。若因特殊情况须延期报到的,须及时向校博管办说明延期理由,延期不得超过10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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