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关于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7-11-23     0次浏览    来源: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全面实施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和青年骨干人才三类人才建设工程和教师发展优化工程,根据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及师资与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

1.充分认识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人才是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学校改革发展的先决条件,在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中处于十分关键的战略地位。目前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存在机制不健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比较匮乏,人才核心竞争力不强,结构和分布不尽合理等问题。全校上下必须切实增强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科学规划,改革创新,重点突破,加快推进,努力开创学校人才工作新局面。

2.明确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系列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做好长远规划和顶层设计,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党管人才;坚持人才工作服务于一流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坚持分类管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坚持引进和培育并举,处理好人才的引进、培育、使用和储备的关系;坚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

以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队伍为重点,面向海内外集聚一批勇于创新、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才,搭建多层次、全方位的人才培育平台,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基本建成结构体系优、体制机制活、集聚效应强、创新贡献大、在同类或同层次高校有较大影响力的人才高地。

二、加快推进人才引进工作

3.加强对急需紧缺人才的战略规划。着眼战略发展,补齐发展短板,根据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的四级学科体系,重点围绕ESI学科群以及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加强学科人才情况摸底调研和前瞻性研究,科学预测人才需求,明确需求方向和人才层次,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学院和学科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4.实施有效的人才引进措施各部门和学院要有针对性的主动出击广罗人才,积极组织或参加人才专场招聘会;开展海外引才行动,所有国外出访团组或个人要将引进人才作为必备任务;发挥社会专业机构、“千人计划”“百人计划”等我校聘任的专家教授作用,以才荐人,以才引才;搭建学术交流平台,组织高层次人才或青年学者论坛,吸引优秀人才;建立相关专业留学生信息库,跟踪发现人才;建立校外同行专家评价、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机制和引进人才快速决策机制;按政策规定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现高效、精准引才。

5.实施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引进计划。根据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建设工程需要,制定“树人学者”引进与管理办法,紧紧围绕学科群建设,充分运用国家、省部优秀人才引进政策,面向海内外全职引进学科急需的“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杰出、领军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及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等领军人才,以及“千人计划”青年项目人选、“长江学者”青年学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以下简称“四青”)、湖南省“百人计划”创新人才、“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及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优秀成绩者等高端人才,特别鼓励和支持整体团队引进,或引进后以其为核心组建团队,逐步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同时,本着“不求所有、但为所用”原则,每年面向海内外柔性引进一批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有高深学术造诣的高层次人才,承担教学、科研、研究生指导、青年教师培养等工作,指导或协助所在学科开展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

6.实施青年英才引进计划。根据青年骨干人才工程建设需要,每年有计划引进4050名高水平博士,作为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对象,重点引进Ⅰ类博士,推行“3+5+2”博士引进模式,即引进教师中具有海外博士学位或1年以上海外学术经历的占30%,来自“985”“211”高校的博士(博士后)占50%,本校培养的优秀博士后占20%。加强聘期分类考核,强化培养与管理,督促和引导其成长成才。

7.完善引才配套服务。加快基础条件建设,建好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创新平台和公共科研平台。设立知名专家工作室,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的创新平台和工作条件。修建或改造人才公寓,努力改善人才住房条件。明确部门和学院的人才工作职责,实现其在解决人才过渡性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平台搭建、团队建设、导师遴选、研究生招生、教学科研、待遇落实等问题的协调配合,积极主动、优质高效地做好服务工作。

三、加快推进人才培育工作

8.实施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和青年英才培育计划。为实施三类人才工程,制定“树人学者”选拔与管理办法,选拔一批学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才和具有突出学术活力的青年人才予以重点培养,支持其攀登科学高峰和人才高峰,培育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建立科学合理的培育机制,严格选拔程序,在绩效待遇、团队搭建、科研经费和条件、研究生招生和国(境)外研修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强化管理与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9.实施“青年骨干培育计划”。滚动遴选300名左右具有创新意识、发展潜力、精良素质的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对象,通过以专项资助为主的培养方式,对入选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对象有针对性的进行3年跟踪培养,引导其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前沿创新性研究,使其尽快成长为学科骨干、入选各类人才工程、获得高层次基金资助和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促进学科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10.实施“青年教师国际化研修计划”鼓励并支持青年教师到世界前200强海外高校(参照THE/QS/USNEWS/ARWU世界大学排名)或海外知名研究机构进行6个月以上的学术研究和进修。支持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留学基金、省自筹经费出国留学资助、省级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等各级各类研修项目,争取政府和社会资金开展学术研修;鼓励高层次青年人才赴海外访学与交流;学校提供专项资金,每年选派10名左右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赴海外师从一流导师开展1年左右的科学研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研究水平。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1.强化和完善人才评价考核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全员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引进人才与校内培育人才同等学术要求、同等考核评价标准、同等薪酬待遇的考评机制。充分发挥同行专家在人才学术评价中的作用,重点依托学术委员会下设的学术评价与发展专门委员会进行人才评价,做到按需引才、引入真才。引进人才实行首期聘用制,建立年度考评、中期与期满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分别实行续聘、低聘或解聘。校内人才培育实行合同管理,滚动支持,有进有出。人才考核和评价注重业绩导向,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

12.改革人才聘用机制。改革用人制度,设立非事业编合同制聘用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经“3+2”聘期考核合格后,可按公开招聘政策优先事业编聘用。实行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直聘制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青”可直聘教授二级岗位,“四青”人才及其他突出成果获得者,可直聘教授。

五、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与保障

13.加强党管人才工作力度。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党委书记为组长、校长为副组长和相关校领导为成员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落实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研究学校人才工作的政策、制度,对全校人才工作和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协调处理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审议高层次人才培育、引进事项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才评价组和后勤服务与保障组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兼任,成员由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研究人才战略、人才规划和人才政策,为领导小组规划人才工作、制定相应政策提供研究报告、咨询建议和参考方案;深入调研学校人才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人才队伍状况,随时掌握人才信息,做好宣传工作,为学校的人才引进和培养营造良好环境。人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办”)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做好人才工作相关的各项服务与保障工作,解决人才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统筹实施学校的人才工程,负责各类人才项目及其入选者的日常管理工作。

人才评价组组长由分管科技工作的副校长兼任,成员由学校学术委员会下设的学术评价与发展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人才评价与考核,由科技处牵头。

后勤服务与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处的副校长兼任,成员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后勤管理处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落实和保障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

14.明确学院人才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现学校人才工作重心的进一步下移。学院院长是学院人才引进与培育的第一责任人,书记是人才服务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长、书记共同负责抓好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学校的人才队伍建设目标按年度分解到各学院和学科,实行学院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人才引进、人才培育与服务作为学院院长、书记的重要岗位职责,纳入任期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职务聘免和单位绩效挂钩。要明确学科带头人、重点科研平台负责人的人才队伍建设任务,纳入其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实行人才工作问责制,因工作失误造成人才流失及其他严重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联系学院的校领导要加强对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15.加大经费投入。树立人才投资效益观念,不断加大人才工作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人才、资金、设备和项目的综合效益。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各类人才项目专项经费支持,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和项目,学校按规定提供配套经费支持。学校设立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并按人才引进和培育需要科学预算和合理使用,加强人才经费的预算执行和绩效考核。

16.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人才工作在学校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人才工作的新做法、新成效、新经验,鼓励各单位创新工作思路,大力宣传人才政策和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广泛动员全校教职工关心、支持人才工作,营造重才敬才爱才的良 好氛围。

 

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7510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75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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