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0年新进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工作和2019-2020学年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新进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工作
(一)配备对象:2020年新进或新转为教师岗位的无高校教学经历的专任教师。
(二)配备要求:指导教师应为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优秀教师;指导教师全学年须听指导的新进教师讲课10学时以上,新进教师全学年须听指导教师或教研室其他教师讲课30学时以上。
二、2019-2020学年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2019年新进青年教师,名单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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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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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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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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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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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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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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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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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凌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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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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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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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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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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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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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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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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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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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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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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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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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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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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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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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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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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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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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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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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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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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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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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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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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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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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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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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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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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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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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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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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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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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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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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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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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霞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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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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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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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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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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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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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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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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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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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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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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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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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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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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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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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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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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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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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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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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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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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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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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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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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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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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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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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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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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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与交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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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扬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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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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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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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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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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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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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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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内容:考核对象在2019-2020学年培养期内听课情况、教学科研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1.青年教师填写考核表;2.查看青年教师听课学习日志;3.查看青年教师教案;4.查看或听取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培养情况的报告;5.查看指导教师的听课记录;6.教学督导团对青年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评价;7.青年教师教研教改、参与教学竞赛等情况。
(四)考核组织:各学院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学校人事处检查、审定各学院指导教师制实行情况及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层次。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学校在年终奖励性绩效分配时给予指导教师计算30学时的超课时酬金;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青年教师当年不能申报职称,同时将延长或终止指导教师与培养对象“帮学”关系,第二轮“帮学”关系结束时,考核结果仍为“不合格”的,将培养对象调整至其他岗位。
三、报送材料与要求
(一)2020年新进教师配备指导教师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20年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一览表(附件1);
2.2020年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呈报表(附件2)。
(二)2019-2020学年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工作考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2019-2020学年度考核结果一览表(附件3);
2.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2019-2020学年考核表(附件4)。
上述材料纸质档请于10月23日前报送至人事处,附件1和附件3电子档发送至277821838@qq.com。联系人:冯伟,电话:85623283。
附件:
1.2020年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一览表
2.2020年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呈报表
3.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2019-2020学年度考核结果一览表
4.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2019-2020学年考核表
人事处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