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1年新进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工作和2020-2021学年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新进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工作
(一)配备对象:2021年新进或新转为教师岗位的无高校教学经历的专任教师。
(二)配备要求:指导教师应为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优秀教师;指导教师全学年须听指导的新进教师讲课10学时以上,新进教师全学年须听指导教师或教研室其他教师讲课30学时以上。
二、2020-2021学年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2020年新进青年教师,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学院 |
青年教师姓名 |
1 |
旅游学院 |
周婷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田翠花 |
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李兆双 |
4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吴献章 |
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孟 元 |
6 |
物流与交通学院 |
李青松 |
7 |
风景园林学院 |
邵凤侠 |
8 |
风景园林学院 |
雍玉冰 |
9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校 |
孟涛 |
10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周健 |
11 |
理学院 |
朱博 |
12 |
理学院 |
吴礼军 |
13 |
林学院 |
吴玲利 |
14 |
林学院 |
周俊琴 |
15 |
林学院 |
熊欢 |
16 |
林学院 |
陈利军 |
17 |
林学院 |
姜小龙 |
18 |
林学院 |
张猛 |
19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曾鹏 |
20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蔡静菊 |
21 |
机电工程学院 |
龚桂良 |
22 |
机电工程学院 |
罗红 |
23 |
经济学院 |
李建明 |
24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高丹丹 |
25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黄闻欢 |
26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李郑杰 |
27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刘栋 |
28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胡彦婷 |
29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朱良军 |
30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康鹏 |
31 |
土木工程学院 |
胡壹 |
32 |
土木工程学院 |
欧娅 |
33 |
土木工程学院 |
胡江涛 |
34 |
土木工程学院 |
赵金萍 |
35 |
土木工程学院 |
陈楚琳 |
3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陈俊宇 |
37 |
商学院 |
黄炜虹 |
(二)考核内容:考核对象在2020-2021学年培养期内听课情况、教学科研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1.青年教师填写考核表;2.查看青年教师听课学习日志;3.查看青年教师教案;4.查看或听取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培养情况的报告;5.查看指导教师的听课记录;6.教学督导团对青年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评价;7.青年教师教研教改、参与教学竞赛等情况。
(四)考核组织:各学院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学校人事处检查、审定各学院指导教师制实行情况及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层次。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学校在年终奖励性绩效分配时给予指导教师计算30学时的超课时酬金;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青年教师当年不能申报职称,同时将延长或终止指导教师与培养对象“帮学”关系,第二轮“帮学”关系结束时,考核结果仍为“不合格”的,将培养对象调整至其他岗位。
三、报送材料与要求
(一)2021年新进教师配备指导教师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21年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一览表(附件1);
2.2021年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呈报表(附件2)。
(二)2020-2021学年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工作考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2020-2021学年度考核结果一览表(附件3);
2.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2020-2021学年考核表(附件4)。
上述材料纸质档请于11月5日前报送至人事处,附件1和附件3电子档发送至277821838@qq.com。联系人:冯伟,电话:85623283。
附件:
1.2021年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一览表
2.2021年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呈报表
3.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2020-2021学年度考核结果一览表
4.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2020-2021学年考核表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