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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李琴同志调出我校的公示
时间:2023-10-09    0次浏览    来源:

 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经济学院李琴同志调出我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09-1015日,如有异议,请向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或人事处举报。

 

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731-85623108

人事处电话:0731-85623211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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