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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实施工作的通知》及我校组织实施2019年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9-03-27    0次浏览    来源:

 

学校各单位、部门:

现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6号,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工考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按通知要求组织实施本次考核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工考”)包括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从2019年起,实行全省统一考核。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1、我校从事技能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可参加工勤技能岗位考核。

2、原为工人身份、现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人员,不列入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范围。

3、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至本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实施时不满1年,或处分期未满的工人,不能参加工勤技能岗位考核。

二、申报条件

各级别具体申报条件见《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36号,附件1)和《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6号,附件2)。

 

三、申报程序

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415日将本单位的工考专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417日,人事处将网上报名系统账号和初始密码分发给各单位,各单位工考专人登录“湖南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务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hn.zjyun.org/login)”,录入报名人员个人信息(须上传个人近期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支持 JPGPNGGIF格式,大小不超过2M),使用系统功能为每位报考者打印《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登记表》各3份,请各单位在428日前完成考生网上报名。

请报考者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单位,各单位工考专人核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请各单位工考专人于429日上午将本单位报名人员的以下材料提交至人事处人事科:

1.《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

2.《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5.申报岗位相对应的工人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41寸彩色免冠近照

四、收费

机关事业工考收费标准参照省人社厅《关于公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105 号)规定执行。

五、考试实施

根据省人社厅的统一安排,本次工考时间安排在7月的第三个周末,共两天。周六组织工勤技能三至五级岗位的考试;周日组织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的考试。考前10天,请各单位登录“湖南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务管理系统”打印本单位所有报名人员《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科目的准考证并发放至每位考生,考生应核对准考证上的报名信息(如有错误及时上报)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附件:1.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36号)

2.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6号)

3.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职业目录表

 

 

人事处

2019327

 

附件1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2018]36号).docx
附件2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实施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职业目录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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