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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秋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09    0次浏览    来源: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今年秋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无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其他人员的申请暂不受理。

二、认定程序

(一)向学校提交认定材料

1.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封面(见附件1

2.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见附件2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A4纸复印)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副教授职称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不提供)

6.《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参加2023年岗前培训的教职工暂不提供。

7.《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附件3),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不提供。“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意见”盖章签名处留空,由人事处负责签字盖章。

8.聘用合同书复印件(如果没有请联系人事处人事科提供)。

9.体检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见附件4),在长沙市市级以上医院体检。2023年体检合格的新入职教职工不提供,入职体检报告即为体检合格证明。

10.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授权学校教师资格管理部门代为办理其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委托人”处需要本人手写签名,“被委托人”处留空。

1-10项所要求提供的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提交纸质版,属于不需要提供材料情况的在附件2材料目录中注明“不需提供”。

11.11寸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照片(与网上提交的同版,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

12.填好《个人信息表》(见附件6)交各学院办公室由学院汇总后统一发到邮箱277821838@qq.com。填写须知:参加2023年岗前培训还未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在“岗前培训考试”栏填写“已参加岗前培训,未提供合格证”。“人员类别”栏目分为:专任教师、辅导员、实验教辅人员、行政人员。

11提供打印版,12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以上1-12项材料按照要求于1016日前交人事处,联系人:冯伟,咨询电话:85623283

(二)网上申报

在向学校提交认定材料后,申请人须在2023102308:0011617:0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逾期只能20244月春季批次申报),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工作单位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申请人应按照与所学(毕业证)专业一致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不一致的人工审核会不通过),也就是任教学科就是最高学历毕业专业,如果在网报系统中没有一致的,选择到一级学科即可(参考附件7,并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jpg/jpeg格式,彩色白底,大小在190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三、注意事项

1. 向学校提交认定材料后,申请人务必在2023102308:0011617:00完成网上申报,否则申报失败。

2.网报系统中《个人承诺书》由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承诺书的手写签名一定要工整,字迹潦草不清楚的人工审核会不通过)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3.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要进行体检,体检日期在当年(2023年)或当前批次受理之日前半年之内有效,且体检表上要有医生签名、“合格”结论及医院公章,未签署结论的视为无效。体检由本人带身份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自行空腹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4.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各单位要成立各个学科的专家评议组。专家评议组成员按照测试办法和程序对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进行测试,测试办法详见《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见附件8),提出审查意见,并由专家评议组组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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